【明報專訊】華裔男子陳壽全在2014年殺害前工友劉顯旭的命案,昨日在位於多市的安省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第2度退庭商議後,昨日仍是裁定被告二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將於6月24日宣判。
受害人的家屬聽聞之後非常激動,表示法律還了他們一個公正。而被告的律師則表示,兇手是一個患了精神方面疾病的可憐人,卻因為不信西醫而信中醫,延誤了求診的最好時機,結果病情突然發作殺死無辜的人。
辯方指陳不信西醫信中醫致延誤求診
陪審團前日起第2次退庭商議,是要商議陳壽全是否對案件負刑事責任。
陪審團早前已裁定陳壽全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後,但辯方向法官提出陪審團未有聽取有關被告犯案時可能患有精神病的陳述,法官同意讓陪審團再次聽取有關的證供。前日(周二)法官完成引導陪審團,陪審團再次退庭商議,到昨日陪審團上午達成一致共識,作出裁決。
從4月1日開始正式審理的這宗案件,因為事發時間是在早晨,雖然沒有人親眼目睹,但相關的環境證供相當充分。除了現場的保安錄影拍攝到陳壽全行兇時他與受害人的腳,還有陳壽全單車上的血[;他犯案時所穿的衣服第二天也沒換下,直至被警方逮捕,身上殘留有受害人的DNA 樣本;陳壽全手背上因擊打受害人而導致的瘀血也還存在等。
這些證據都無可辯駁地說明,是陳壽全在2014年10月15日當天,在德化林西路夾杜龐(Dupont)街的Wallace-Emerson社區中心的草地上,殺害了劉顯旭。
唯一的問題是,陳壽全為什麼要殺人?兩人之間幾乎沒有交集,除了他們以前曾經是工友這一點之外。劉顯旭的兒子也說,他的母親是一位很和善的人。而陳壽全始終沒有出庭作供,因此也沒有機會解釋自己的殺人動機。
對此,陳壽全的律師萊斯利(Greg Leslie)表示,這正說明了他的當事人是因為精神疾病突然發作而失去對自身行為的控制,不幸地殺害了他人。
「這次的辯護非常艱難。我真切地認為,陳先生(陳壽全)的確是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我始終堅信這一點。同時,他的年紀(現年77歲)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這個審訊的結果我只能說很不幸,陳先生沒有必要被定為謀殺,令他要為此負上刑事責任。
「我始終認為,陳先生有許多的問題,但直到現在,這些問題才得到重視。他之前開始有徵兆的時候,他和他的家人都更相信中醫,相信中藥能解決問題,而沒有去找家庭醫生。」
對於律師的這一說法,檢控官曾經在法庭上質疑稱,既然覺得陳先生有病,為什麼不去醫院,不去看醫生,「有病」只是陳家人杜撰的藉口來推脫。
萊斯利說:「但我相信他們家人的話,因為這些老一輩的華人,他們真的是信中醫多過信西醫,他們沒有杜撰陳的病情。很不幸,陳先生就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我知道有人說這是巫醫,但他們就是堅信這一點,現在也為此付出了代價,真的是很不幸。可惜我們沒能說服陪審團接受這一點。」
法官宣布,到6月24日再次開庭宣判陳壽全的刑期。萊斯利說:「我會盡力為他爭取最低的監禁期,10年,但這要由法官來最終決定。」
對於陪審團的宣判,劉顯旭的家人非常興奮。劉顯旭的兒子梅先生表示:「很滿意,非常滿意,好公正。我們一直堅信加拿大法律是公正的,邪惡是不能勝正的。」
對於案發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麼,陳壽全為什麼要對劉顯旭下毒手,這對劉女士的家人來說,可能永遠會是一個無法解開之謎。
梅先生說:「他全程讓律師來代表,自己沒有出庭作供,我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為什麼。現在得到了結果,二級謀殺,這個結果是正確的。」
對於陳壽全患有精神疾病,卻因為沒有及時求治而病情爆發,因此殺害了劉顯旭的說法,梅先生嗤之以鼻。
「我不接受這樣的說法。我們認識這個犯人(陳壽全)已經很長時間,每一個社區的人都知道,這個犯人是沒有病的。你也知道的,打官司嘛,總是用各種手法為被告辯護。
控方指小孫兒可寫受害人影響陳述
「我們全家,包括我的孩子,都會一起來寫受害人影響陳述(Victim Impact Statement)。我母親的去世,對我們家的影響極大。她被殺的時候才65歲,身體又很健康,原本是可以長命百歲的,你可想而知我們多傷心。而且她又是和我們一起住,和所有家人的關係都很密切。
「她又是和善待人的性子,整條街的鄰居都知道,說她是好人。雖然我們還是不知道為什會發生兇案,但審訊得出了結果,犯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法律還是公正的。」
檢控官向梅先生建議,除了成年人可以來寫這份陳述,連小孩子也可以一起來寫。就算小孩子不會寫字,也可以畫一幅畫,加上一句「我想念xx(奶奶)」也是可以的。對此梅先生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