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壽全殺人須否負刑事責任
法官小結陪審團再退庭商議
【明報專訊】華裔男子陳壽全殺人案﹐陪審團昨天第2度退庭商議。陳的二級謀殺罪名已經成立。陪審團此次退庭﹐是要商議他是否對此應該負刑事責任。法官昨天上午對陪審團進行最後的引導﹐分別就控、辯雙方的立場做了小結。
控方的立場是﹐陪審團已經確定陳犯了二級謀殺罪﹐希望陪審團再次否決他毋須負刑事責任的辯護。
檢控官說﹐醫生皮爾斯(Mark Pearce)作證時說﹐他有關陳的病情的診斷﹐主要是他和陳及其家庭成員談話的結果。皮爾斯認為﹐陳可能患有遲發性精神分裂症。但皮也說﹐一個有精神問題的人﹐對於自己的行動和後果也可以是清楚的。
檢控官說﹐皮爾斯最終考慮到陳裝病的可能性﹐所以他說﹐他無法支持被告不需負刑責的說法。
對於陳壽全太太、子女的證詞﹐控方指斥為「公然撒謊﹐誇大事實﹐合圖共謀」。特別是陳的子女作證﹐看到他們父親在殺人之前數天﹐憤怒揮手﹐叫人走開等。案發是2014年﹐而他們和皮爾斯醫生交談﹐是2018年3月﹐有足夠時間編造故事。
控方稱﹐本案最主要的證據﹐是案發現場社區中心的保安錄像。從錄像中可以看到﹐陳殺人前後都相當平靜。沒有其子女所描述的精神病症狀。殺人之後﹐還將工具藏起來,這說明他了解自己行為的性質。
犯案後﹐他明智地不使用車座上沾了血的單車﹐而是步行到社區中心﹐進了洗手間。可以推理是在那裡洗手﹐消除血[。總之沒有證據支持所謂陳殺人時受精神病影響的說法。
辯方的立場﹐自然是陳患精神疾病﹐不需要負殺人罪的刑事責任。
辯方稱﹐皮爾斯醫生也聽取了其他醫生的意見﹐而做出他的判斷。
陳壽全的家人作證﹐他們早就看到陳奇怪的舉動。他們多次給中國的巫婆寄錢﹐希望為他治病。他們在陳殺人的前2天到一星期不等﹐看到過陳的憤怒揮手、叫人走開等情況。
家人作證說﹐陳來到加拿大之後﹐開始有不正常的情況出現。比如﹐有時候一個人發笑。有時候表現驚恐﹐說是看到鬼怪了﹐並說有人跟他一起走路﹐有人要他死。
家人說﹐他被拘捕入獄之後﹐他們探監時也問起過當時為什麼殺人。他說﹐是有人推他﹐讓他打她。
辯方的律師稱﹐皮爾斯醫生後來說﹐無法支持被告不需要負刑責﹐因為接到另外一位醫生的電話﹐談到裝病的問題。辨方律師希望陪審團根據了解到的一切﹐自行做出判斷和決定。
案發的現場在德化林西街夾杜龐(Dupont)街的Wallace-Emerson社區中心附近。
根據控方提供的資料﹐陳壽全和受害人劉顯旭本來就認識。陪審團於4月25日做出裁決﹐陳壽全二級謀殺罪名成立。但辯方隨即提出被告精神疾患無需負刑責。法官說﹐這是被告權利。法庭繼續聽審至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