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購入3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預計下半年投入服務。多名立法會議員昨於立法會一委員會會議上,追問水炮車能噴出的最強水壓會否致盲;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警方不打算公布水壓(數字)」,稱若公開有關數字,被人掌握後,或會針對警方行動戰略,將減少使用裝備的效能。 稱使用時集中下肢 不會射其他部分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及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昨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講解相關問題。民主黨鄺俊宇表示,外國警方曾因使用水炮車,導致示威者頭頸移位或致盲等,關注警方今次購入的水炮車可造成的最強水壓為何。區志光表示,警方如真的有需要動用水炮車,水壓壓力將由小至大,使用時會集中示威者的下肢,不會射其他部分。 鄺俊宇追問究竟最強水壓有多大,區志光表示,警方使用任何裝備時,都有戰略上的考慮,要符合武力相稱性,但「警方不打算公布水壓,如有人掌握,或會針對戰略及採取措施,將減少使用裝備的效能」。 香港本土毛孟靜表示,警方只交代射水炮距離5米會造成320磅衝力,雖然稱會射下半身,但市民未必根據水炮車的方向而避開。她續追問水炮車最強水壓,以及為何警方不公開使用守則,「不拿(守則)出來,是對市民不公道,警民對立感很重」。區志光回應,警方使用水炮車時會謹慎,但水壓方面「不便透露」。 公民黨郭家麒關注警方提出的指引要點,即「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 對公共秩序和/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會否成為警方日後出動水炮車的主要條件。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潘兆平亦關注警方如何量度現場情G,判斷使用的武力。 區志光表示,使用水炮車時,首先要有符合出現大範圍、嚴重公眾騷亂的前設。郭家麒續問2014年的「雨傘運動」是否屬大範圍騷亂,區沒正面回應,只表示要出現暴力情G。 啟動噴水裝置 7部錄影機自動錄影 另外,區說目前有18名警務人員受訓操作水炮車,按編制每一輛車將有4人,一旦警方啟動車上噴水裝置的摩打時,車上的7部錄影機便會自動錄影,將有紀錄。行動後,車上的人員要填寫詳盡報告,說明當時所接收的命令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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