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5歲商人7年前多次以頂手護老院為由,使用空頭支票詐騙護老院董事近2萬元。他被捕後一直潛逃,其間更以相同手法騙取私家醫院為妻子提供的分娩服務,以及多間酒店住宿和會所等服務,最終去年再次被捕。商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不依期歸押等10項控罪,押後本月28日判刑。 騙護老院董事2萬元 潛逃7年 被告王ㄔ(45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6項欺詐、3項以欺騙手段獲得服務,及1項不依期歸押罪。 控方案情指稱,被告於2012年8月,透過地產代理向護老院董事表明有意購入護老院,其後開出3張分別490萬、670萬及700萬元的空頭支票。被告其後以自己為新老闆,應負責簽發支票為由,先後開出多張空頭支票,並要求董事以現金歸還款項,惟款項全不能兌現。被告翌月被捕,並在警誡下稱,由於父親遺產未能轉至其戶口,故支票未能兌現。 在警方保釋期間,被告於2013年2月因妻子到浸會醫院分娩,先後向院方開出3張空頭支票,及後稱會改以信用卡付款,惟最終失去聯絡。同年3月,被告因詐騙護老院董事一案被帶上法庭,當時獲保釋,惟其後缺席聆訊。 同年7至8月,被告帶同妻子、兒子等家人,先後租住尖沙嘴港威豪庭、太古康蘭居和九龍塘維景酒店,並多次開出逾10萬元的支票,以支付押金及房租,其間更租用車位、享用會所服務等。職員每次發現支票彈票時,被告已與家人搬走。警方最終於去年4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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