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草擬附例規管 網上叫車服務公司
薛家平挺立法保護乘客安全
【明報專訊】萬錦市現正草擬附例規管出租車Uber等網上叫車服務公司﹐市長薛家平昨日表態支持﹐強調保護公眾安全是市府首要考慮原則。
明天(5月6日)萬錦市總務委員會將召開專門會議﹐審議修改市府有關部門遞交的「私人運營公司牌照管理報告」(Licensing of Private Transportation Companies)﹐建議對Uber、LYFT(另一家規模較大的網上叫車服務)等新興的租車服務業務進行立法規管。
萬錦市長薛家平昨天表示:「我還沒有詳細閱讀這份報告﹐不好就具體內容發表意見。我本人支持立法規管Uber等私人叫車公司﹐我最關注是如何保證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市府在最終出台管理條例前﹐將認真研究報告﹐廣泛徵集市民意見!」
報告指出﹐在大多地區﹐多倫多、旺市、密西沙加等市已經頒布城市附例(By-law)﹐對Uber、LYFT等新型的私人運營公司(PTCs)進行牌照管理。在萬錦市﹐去年共有100萬人次使用了Uber服務﹐LYFT雖然還沒有進入﹐但已明確表示對萬錦市場非常有興趣。而市府當前的牌照管理附例只涵蓋傳統出租車(Taxicab) 和豪華驕車(Limousine)兩類業務﹐PTCs作為新型的租車業態﹐急需立法規管。
報告還指出﹐受到Uber衝擊﹐傳統出租車業務明顯減少﹐市府牌照註冊的192名出租車司機中﹐44名司機處於長期無運營狀態﹐最初註冊的30名豪華驕車司機目前只剩下8名。傳統租車業務的減少直接導致市府財政收入下降﹐2015年市府出租車牌照管理收入為24•5萬元﹐而去年減少到20•2萬元。
報告對修改城市附例﹐規管Uber、LYFT等新型租車業務提出如下具體建議﹕
•對於運營租車服務的私家車主進行犯罪背景調查和駕駛記錄檢查﹔
•對私家車進行運營前安全檢測和運營中隨機檢查﹐車齡限制在10年以內﹔
•必須為車輛購買商業保險﹐且在車身後玻璃窗處貼上市府批准的運營標識﹔
•收費必須遵守市府有關規定﹐不能對殘疾人等有特殊需求乘客收額外費用﹔
•乘客要求和司機實際行為必須實現數據共享﹐避免欺詐乘客﹔
•對接其他城市的相關規定﹐確保不會出現向乘客額外收費情況﹔
報告還列出了收費款項和標準﹕
•收取每家私人運營公司網上叫車平台費用﹐按平台擁有的私家車數量和按年度收費﹔
•市府按季度從每一次行程費用中收取管理費﹐不對司機單獨收費。
報告最後指出﹐制訂Uber等私人網上叫車公司的管理條例﹐主要依據4個原則﹕一是公眾安全﹐經營租車服務的私家車主必須通過犯罪背景調查﹔二是保護乘客權益﹐乘客在接受服務時不會受到歧視或額外收費﹔三是可持續發展原則﹐填補萬錦市傳統出租車業務的不足﹔四是責任管理原則﹐運營Uber等的私家車主將承擔法律責任。
昨天﹐薛家平出席了位於Angus Glen社區中心後面的Gordon Stollery公園命名儀式。Gordon Stollery是萬錦市傑出市民和成功商人﹐他生前在萬錦市城市開發和體育運動產業管理上做出突出貢獻。此次﹐為了紀念Gordon Stollery給萬錦市做出的傑出貢獻﹐市府決定將此公園以他的名字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