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案發時在美聯物業任職地產代理的被告陳曉昇,求情時以入獄令其地產代理牌照吊銷,頓失生計,以及一直有捐款富同情心,懇求減刑。惟法官於判刑反駁,地產代理監管局會如何處理被告牌照,現階段仍是未知數,法庭不應為幫助被告保留牌照而扭曲判刑。 稱有捐款 被揭部分屬事後 至於辯方曾說,被告有捐款及在街上拾到裝有幾百元的銀包後主動呈交警署,法官對說法有保留,並指發現部分捐款紀錄是在案發後,又指被告獲多個地產代理獎項,收入理應最高之時,卻不見他曾捐款。 據地產代理監管局資料,若有人因任何罪行被定罪,並就有關罪行仍在接受感化、守行為、扣減刑期或緩刑期間,或釋獄後少於3年,一般會撤銷地產代理牌照或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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