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51歲婦人4日前於上水石湖墟路邊採摘野菇,以薑b和蠔油兜炒進食,一小時後嘔和瀉。連同今次個案,衛生防護中心今年截至前日錄得兩宗因進食野菇引致食物中毒事件,共4人受影響。衛生防護中心表示,今次個案涉事婦人上周四(25日)採得野菇後,回家配以薑b和蠔油兜炒進食,約一小時後嘔吐和腹瀉,同日到北區醫院急症室求醫並留醫,情G穩定,至上周六(27日)出院。經檢驗後,證實她進食的野菇為「尖鱗黃傘」。 中心補充,進食菇類引致的食物中毒一般為急性,病徵通常包括進食後短時間內出現惡心、嘔吐和腹痛等腸道徵狀。部分菇種可令進食者出現大量流汗、幻覺、昏迷或其他神經系統病徵和肝衰竭,嚴重可致死。由於難於辨別菇類是否適宜食用,市民不應採摘野生菇類進食。若市民懷疑因進食菇類引致食物中毒,應立即求醫,並帶同剩餘菇菌以供辨識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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