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智能電話、平板電腦播放的卡通、遊戲界面,吸引幼兒定睛觀看。世界衛生組織(WHO)首度發出有關兒童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的指引,建議1歲及以下嬰兒應完全遠離電子屏幕,2歲至4歲兒童看電子屏幕時間不應超過1小時。指引稱,長時間接觸電子屏幕意味減少消耗體力的活動,可導致癡肥和過重。有幼稚園校長稱,雖會讓學生玩平板電腦,但盡可能控制幼兒用電子屏幕的時間,但離開學校後,家長往往依賴「電子奶嘴」照顧幼兒,認為家長也要控制好子女用手機的時間。
香港衛生署2017年曾公布其調查,指本港幼童開始玩智能電話年齡中位數為12個月,玩手機愈趨「幼兒化」。世衛周三(24日)發布5歲以下兒童的身體活動、久坐和睡眠的新指引,稱幼兒時期是身體和認知能力急速發展的階段,亦是他們形成習慣和適應家庭生活方式的時期,至關重要,應小心勿在小時候過度使用電子屏幕產品。
1至4歲應每日體能活動3小時
指引稱,1歲至4歲幼兒每日應花最少3小時作體能活動,每晚有最少10小時睡眠。至於1歲以下嬰兒則可透過互動式地板遊戲來活動,避免接觸所有電子屏幕;1至3個月的初生嬰要有14至17小時睡眠,4至11個月大嬰兒要有12至16小時睡眠(見圖)。按世衛數據,1974年以來全球癡肥人口已增兩倍。長期睡眠不足會增加累積過多脂肪,睡眠時間少亦與兒童花時間看電視和玩電腦遊戲有關。
幼園:偶爾讓幼兒玩平板
在香港,2歲至4歲幼兒除了在家,逗留最多便是在學校。教育局積極推動中小學電子學習,翻查教育局《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局方指幼稚園可「適當引入資訊科技設備輔助教學」,提醒學校資訊科技不可取代學習活動或遊戲,過於偏重科技教學會剝削幼兒透過接觸真實世界的學習機會。據教育局「適用書目表」,未有幼稚園教科書或學習材料上架。
荃灣商會朱昌幼稚園校長林翠玲稱,學校沒有引入電子書,但會讓幼兒玩平板電腦或電腦,每周兩次,每次15分鐘,屬校內遊戲時間。她稱校方避免幼兒在校花很多時間看電子熒幕,因幼兒眼部發展未成熟,免損害眼睛健康;不過離開學校後,幼兒行為便不由校方控制,她說知道不少家長依賴「電子奶嘴」,認為家長本身的心態矛盾,「你問他們,他們一定不想子女機不離手,無奈與子女外出時,要子女乖,在餐廳安靜,很順手讓子女玩手機」。亦有學者認為,家長依賴「電子奶嘴」安撫子女或會令子女對此成癮。(見另稿)
衛生署昨回覆稱,參考美國兒科學會最新建議,已於2018年2月更新了幼兒使用屏幕的健康「貼士」,建議兩歲以下孩子應盡量避免接觸電子屏幕產品;2至5歲孩子每天觀看電視或使用電腦、平板電腦或智能電話等的累積時間,應限制在1小時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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