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隱私委員會(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 )近日審理一宗投訴個案,指出銀行在收錄客人工卡號碼(SIN)前應先徵得當事人同意。加拿大銀行協會則表示,按法例規定有利息戶口必須開戶人提供SIN。
委員會審理案件過程是﹐一名消費者到一家銀行申請開通一個儲蓄帳戶﹐銀行工作人員以審查當事人的收入狀況目的﹐要求當事人提供SIN。當事人拒絕提供﹐結果被銀行拒絕服務。
隨後﹐當事人以銀行不允許消費者選擇不提供SIN、且被拒服務為由﹐將銀行狀告到加拿大隱私委員會。
加拿大隱私委員會調查發現﹐銀行要求當事人提供SIN是為了鑑別當事人的信用﹐遵守了INTRAC(金融交易和分析監管中心)的有關防洗錢詐騙條令﹐也滿足了ESDC(聯邦就業和社會發展部)有關SIN保護條例要求。但是委員會認為﹐銀行機構在執行過程中沒有事先徵得當事人同意﹐與有關法案衝突。
加拿大隱私委員會最後裁決﹐這間銀行不能把要求消費者提供SIN用以辨別身分作為提供服務的前提條件﹐建議金融機構取消此規定。
加拿大銀行協會(Canadian Bankers Association)媒體聯絡部主任Mathieu Labreche則表示﹐消費者在任何一家銀行機構申請打開一個新帳戶時﹐必須提供三種不同類型的身分證明文件﹐其中之一就是SIN。根據加拿大「收入稅法案」(Income Tax Act )要求﹐當消費者申請設立一個產生利息的帳戶時﹐銀行必須要求申請人提供SIN﹐因為銀行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有關利息收入。其他非生息的帳戶﹐不要求申請人提供SIN。
加拿大銀行協會網站有關「打開一個銀行帳戶」欄目中﹐羅列了開設新帳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其中SIN列為必備證明文件之一。同時特別注明﹐「根據收入稅報告要求﹐加拿大『收入稅法案』要求銀行必須要求申請開設生息帳戶的客戶提供SIN﹐以便銀行能夠報告客戶的利息收入給政府有關部門。」
在聯邦政府對金融服務管理網站中﹐有關「打開一個銀行帳戶」(Opening a bank account)規定中明確寫到﹐「如果消費者新開帳戶是以稅收有關的賺取利息為目的﹐那麼金融機構必須要求消費者提供SIN﹐比如消費者開設RRSP(退休儲蓄帳戶)﹐因為金融機構必須向加拿大稅務局提供你的帳戶信息﹐也必須每年向稅局聲明你的帳戶盈利。然而﹐如果金融機構企圖使用你的SIN從事其他業務﹐必須事先取得你的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