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先後有不同非政府機構(NGO)發展過渡房屋,為正輪候公屋的家庭提供適切居所。政府昨日宣布簡化非政府機構申請發展過渡房屋的行政措施,若獲政策支持,而且與政府簽訂營運協議書,可獲批1元短租官地和處所,修訂地契時亦可獲免收取豁免書費用。有非政府機構歡迎做法,冀能加快審批,亦可增加過渡房屋的潛在供應。 私地發展免繳豁免書費用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局方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正協助及促成10多個由民間團體倡議的項目,若項目獲局方政策支持,均能受惠於新措施。新措施有助減輕NGO財政負擔,冀促成更多民間主導的過渡房屋項目。 須運房局政策支持 簽營運協議 現時NGO若計劃在私人非住宅土地和樓宇提供過渡房屋,由於地契列明不可作住宅用途,相關業主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繳交豁免書費用,以反映租值落差,亦須付其他相關費用;若擬用臨時空置官地和樓宇,則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租約,繳交租金和相關費用。據悉,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日前通過,批准地政總署免收申請發展過渡房屋的豁免書費用、行政費及按金,若申請短期租約,則只收1元象徵式租金。 不過,NGO須符合兩條件才能受惠,包括獲運房局的政策支持,以及與局方就營運細則簽署協議書,以確保過渡房屋的租金是可負擔,項目亦盡可能自負盈虧。 社聯料釋更多閒地 盼審批加快 民間主導的過渡房屋至今提供600多個單位,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正在深水鶣n昌街和欽州街發展「組合社會房屋」,兩項目共提供約300伙。社聯歡迎新措施,但亦關注《財政預算案》預留20億元將如何支援非政府機構興建過渡房屋,強調人手和服務成本的支援亦重要。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表示,以往就過渡房屋向地政總署申請時已獲酌情豁免行政費,「現由酌情變政策,冀(審批)更高效率」。他認為新措施可釋放更多閒置地,吸引非政府機構物色不同渠道提供過渡房屋,增加供應。 樂善堂擬改建九龍城樂善堂小學為過渡房屋,可住50多伙。樂善堂總幹事劉愛詩表示,由於該地契須由教育用途改為住宅用途,故已向地政總署申請,據知署方正處理,她希望省回的費用能直接用於過渡房屋住戶,提供課後託管、翻新家具的支援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