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韓國憲法法庭在11日裁定,實施66年的「反墮胎法」違憲,下令立法機關在2020年底前修法。然而,美國幾個州卻提倡修法增加婦女墮胎的刑責;最嚴重恐被判死刑。 目前美國得州正推出一項新法案,婦女若墮胎會以刑法遭起訴,即使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懷孕也不例外。該法案若通過,將使墮胎的女性被因犯下謀殺罪起訴,最嚴重將被判死刑。提出該法案的共和黨州議員溫德霍爾特(Tony Tinderholt)表示,這將使人們「考慮發生性行為的影響」。雖然此法案在8日的聽證會後,已被認為不太可能通過,就連當地其他反墮胎組織的領導人也譴責該法案。 不過,近期懲罰女性墮胎的想法變得更加普遍;在2016年總統競選期間,特朗普曾表示,對於墮胎婦女必須採取某種形式的懲罰;最近,在阿拉巴馬州也提出一項法律案:懷孕的婦女在任何時期都不可墮胎,即使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而懷孕,最高刑期可被判處99年的有期徒刑,唯一例外為婦女的健康受到威脅。 目前美國仍有許多州都在提出相關反對女性墮胎的法案,雖然這些法案都尚未通過,但這些法案的提出,相當於在挑戰1973年的羅素韋德案(Roe v. Wade) 的地位;此法案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承認婦女合法的墮胎權,受到憲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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