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銀行本票淪網騙黨工具。有騙徒留意到網上社交平台有售名表及首飾,假扮買家相約交收,並偕同賣家到銀行存入本票,賣家見入帳後,不虞有詐交貨,但一至兩個工作天後獲銀行職員通知,本票屬偽造無法兌現,賣家始悉被騙。警方調查後拘捕兩名女子,相信她們至少涉騙37萬元財物。 至少3人受騙 失值37萬元財物 涉案兩女分別31及40歲,俱為本地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帶署扣查。初步調查相信,兩女自3月起,至少騙取3名受害人共值37萬元手表及首飾。 警方3月起接獲3宗報案,受害人均稱經網上社交平台出售貨物,獲買家以本票付款,交出貨物後始發現本票無法兌現,懷疑受騙。警方商罪科及新界南總區接手調查,鎖定兩名女騙徒,並發現有人疑食髓知味,欲再騙取一隻值11萬元手表,遂聯絡該38歲男賣家協助,相約騙徒前日(13日)中午在港鐵大圍站交收。其間40歲疑人出現,出示一張假銀行本票,埋伏探員即上前將她拘捕。同時另一批探員突擊搜查將軍澳唐明街一單位,拘捕31歲女同黨,檢獲共值6800元冰毒及可卡因,另以涉嫌販毒拘捕女子27歲同居男友。 律師:本票無防偽特徵 易以假亂真 律師梁永鏗表示,本票交易原為付款人交錢予銀行後,銀行再發出支票給受款人。由於兌現支票一方為銀行,本票的信用度高於個人名義發出支票,亦常見於大額交易。梁不排除有受害人因見對方展示本票,降低戒心而不慎遇騙。梁又稱,本票沒特別防偽特徵,騙徒容易以假亂真,瞞騙賣家及銀行職員,建議賣家收到本票後,待帳戶內的可動用結餘相應增加,確認已收取貨款才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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