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市公安局前黨委委員、副局長,佛山市禁毒辦前主任姚喜蓉(正處級)涉嫌受賄、貪污一案,近日經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姚喜蓉在擔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長等職位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設備採購、工程承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並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官方資料顯示,姚喜蓉從佛山市公安局見習警員做起,逐漸升至佛山市公安局行動技術支隊四大隊大隊長、佛山市公安局科技信息通信處處長等職;2011年3月起任佛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及至2015年10月至今,擔任佛山市禁毒辦主任及市公安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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