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被揭將國旗國徽納入自己版權後,又被發現其經營手法極具爭議。騰訊證券報道,2009年至今,視覺中國以侵犯著作權、名譽權糾紛、侵犯作品複製權糾紛、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等為由發起訴訟案件高達12,000多件,其中不乏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大型銀行,還有廣發證券、浦發銀行等知名金融機構;微博、互動百科等網企也曾「中招」,就連中國電信、中國移動等大型國資背景企業也未能倖免。 發自己相 收通知要求付費 本報記者前日註冊視覺中國用戶時,其網絡服務使用協議要求供稿人要有完整著作權,作品上傳者仍保留原作全部權利。視覺中國對上傳者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上傳圖片導致法律糾紛,上傳者亦不得向視覺中國索賠。但若令視覺中國出現損失,用戶須承擔賠償責任。 網民王小艷在微博稱,其顧問單位收到視覺中國的文件,稱因使用視覺中國版權的圖片,要求付費,但文件中的圖片是顧問單位旗下藝人莫小奇的劇照,該劇照是通過劇組渠道獲得。莫小奇表示,「我自己的平台,發我自己的照片,還收到通知要求我付版權費,我什麼時候授權過貴平台?」類似投訴不勝枚舉。有網民稱視覺中國版權官司有個套路,其先將網上圖片編輯成圖庫,再到中國版權庫登記為圖庫版權並以此為據,向相關單位提起訴訟。 中共前領導人相明價出售 依視覺中國及全景網絡關停前信息顯示,大量涉及知名企業Logo素材或毛澤東、周恩來等中共前領導人的照片,被明價出售。 其中全景網絡在多個照片的版權信息標識「未知」及「未取得模特肖像權或所有物權授權」。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互聯網金融事務部主任律師左勝高昨對本報表示,上述圖片依一般常識即可判定,上傳者並不享有版權。而在未獲得權益人授權的情G下,視覺中國無權將相關圖像上線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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