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華裔男子聲稱﹐在中國因參加非法宗教組織而被公安追捕﹐於是他憑茬D頭提供的假香港特區護照﹐輾轉經過阿姆斯特丹、厄瓜多爾等地方﹐前後花近半個月﹐才成功偷渡至加拿大﹐並申請難民身分。
雖然在難民聆訊中﹐他以手機相片顯示其偷渡路線及各出入境日期﹐並出示中國公安局當日發出的傳票﹐但都不被聆訊委員會接納﹐最後委員會更拒絕其難民申請。
稱參加非法宗教組織被公安追捕
但男子上訴至聯邦法庭﹐並獲准重新覆核其個案。
案中姓陳的申請人(21歲)出生於福建省長樂市。他自稱在一個不快的家庭長大﹐因父母經常吵鬧﹐令他無法專注學業﹐導致他未能高中畢業。失學後﹐他曾做過理髮師﹐但更多時間是個無業遊民。
陳形容自己生活坎坷﹐直至其一名好友帶他參加一間基督教組織的聚會﹐其生活才有轉變。該教會團體別號為「呼喊派」(Shouter)﹐被中國政府禁止。但陳的好友表示﹐教會採取了保安預防措施﹐故不必擔心惹上麻煩。
陳於2016年5月開始參加組織聚會﹐數月後﹐他自言心情開朗不少﹐便鼓勵另一友人參加。
據他申請難民庇護時所提交的交件指出﹐2017年1月16日﹐當組織舉行聚會期間﹐被中國公安局人員搗破。事發時﹐他由於在聚會地點外把風﹐目睹公安人員抵達。他用電話通知教友後﹐便立即騎電單車離開﹐直奔叔叔住處躲藏起來。
陳其後得到父親通風報訊﹐得知公安人員正四處搜捕他﹐並向陳父發出傳票﹐勒令陳於翌日到公安局報到。
陳則一直藏身在叔叔住處﹐直至蛇頭安排他偷渡離開中國。同年6月22日﹐他使用蛇頭提供的假香港特區護照﹐經上海離開中國﹐先後飛往阿姆斯特丹﹐再輾轉至厄瓜多爾、巴拿馬、邁亞密、紐約及西雅圖﹐最終於7月7日﹐以非正規入境的方式﹐由美國步行至加拿大。翌日即由溫哥華飛往多倫多。
公安拉人與躲藏日子有出入受質疑
途中﹐他按蛇頭指示﹐將假護照銷毀。8月1日﹐他前往移民部辦公室申請難民。
難民聆訊於2017年11月2日進行。期間﹐聆訊委員會要求陳出示文件﹐顯示他離開中國及抵達加拿大的日期﹐以及登機證、行李牌等。陳則回應﹐沿途他用手機拍下一些相片﹐照片上附有日期。這是證明他如何輾轉由中國到加拿大的唯一證據。
但聆訊委員會質疑﹐陳在庭上回應中國公安到教會拉人的日期﹐以及他躲藏在叔叔住處的時間﹐與他最初呈交文件的描述有出入。
加上陳又未能提交其出、入中國及加拿大的有力文件﹐故拒絕接受陳的申請。至於為何不接納其手機相片作為證據﹐委員會則沒有解釋。
儘管陳將當日公安局發出的傳票呈堂。但委員會鑑於該文件只是一張黑白紙再加一個紅印章﹐容易造假﹔況且﹐陳的誠信亦受質疑﹐故該證據未能令人信服。
陳不滿裁決﹐上訴至聯邦法庭。法官認同﹐聆訊委員會不接受陳的證據﹐並不合理。
法官解釋﹐聆訊委員會在裁決時﹐只因口供有出入﹐以及無法提交其他相關證據時﹐便認定申請人的誠信有問題﹐是不適當的。
此外﹐法官指出﹐儘管申請人無法詳細交代由中國往加拿大途中﹐各處地方的停留時間﹐但他最初提交難民申請時﹐卻能清楚列出各地的出、入境日期﹐故在這方面﹐申請人的口共並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