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9個海外港人和華人組織昨發表聲明指出,《逃犯條例》修例後移交逃犯範圍將擴至內地,任何身處香港的人若被北京視為犯罪,都可能被移交到內地受審,批評修例是明顯遏制香港的反對聲音,削弱香港言論自由和繁榮穩定,促請港府撤回修例。 參與聯署組織包括「海外香港華人民主人權促進會」和「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等,聲明指出,北京政府多年來以任意指控、非法拘禁和不公平審訊等手法,大規模打壓異見者,例如銅鑼灣書店前東主桂民海被指犯下交通罪名,惟相關控罪和其「認罪」惹人質疑,而內地缺乏獨立的司法制度和民主,港府今次修例可讓內地韋y指控,要求移交在港異見者。 聲明又批評,修例剔除9項商業罪行,是為安撫商界利益。聲明稱修例已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所有在香港過境、旅遊、工作或生活的人,均有可能被隨意逮捕,除削弱香港言論、學術和出版自由,危害香港自治和繁榮穩定,亦削弱香港作為商業、傳媒和公民社會區域中心的地位,促請港府撤回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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