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福建福州男子趙宇早前為了救女鄰居而打傷他人,卻被警方以過失致人重傷罪移送晉安區檢察院,雖檢方隨後宣布不提出起訴,仍引起爭議。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周五(1日)就晉安區檢察院的處理作出糾正,認定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嚏A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據通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下,指令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後,檢方認為趙的行為屬正當防嚏A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原不起訴決定書認定防戴L當屬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決定予以撤銷。最高檢指出,依法對趙宇案進行糾正,有利於鼓勵見義勇為行為,弘揚社會正氣。 另外,當地警方在檢察院糾正後,承認別基層辦案單位在執法過程中,對見義勇為情節認定不夠準確,對法律規定的理解不夠透徹,強調會加強對一線民警的教育培訓,提高執法辦案水平。同時,警方將為趙宇申請「見義勇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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