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86萬證物現金賭波 助理指揮官囚21月
【明報專訊】警隊前助理分區指揮官(行政)劉永輝被指於前年在警局內偷竊屬於證物的現金,總值86萬元,款項其後全部用來賭波,至今他仍債台高築。劉永輝昨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入獄21個月。
求情就影響警隊形象道歉 官寄語勿放棄
劉求情稱,警隊是全世界最好的紀律部隊之一,他對其自私行為影響警隊形象深感抱歉。法官寄語他「不要放棄自己」,深信他出獄後可回饋社會。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隊會於司法程序完成後,根據相關法例及程序作出紀律行動。被問及警隊如何加強證物的安全,發言人稱警方有既定程序規管證物的存放,並會定時檢討。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深感懊悔,事件摧狳銈a人和事業,損失巨額長俸,被告感到愧對家人,對人生失去希望,甚至企圖自殺,幸獲妻子救回。
仍欠警察儲蓄互助社200萬
法官判刑稱,被告仍欠警察儲蓄互助社200萬元,過往又因賭博而欠下財務公司債項,現準備申請破產。法官問及被告打算如何處理他的賭博習慣,辯方稱被告已沒有可賭博的資金。
法官指出,被告計劃盜竊的時間長達數月,並非單一事件,顯然經過預謀。法官續指出,雖然被告不是病態賭徒,但他責無旁貸,且身為經驗豐富的警務人員,必然深明犯罪後果。
案情指出,被告負責保管封存證物,駐守打鼓嶺警署。2017年10月至12月期間,有警員分別把人民幣7500元、31,290元和67萬元的款項交予被告放在防干擾封套內,該67萬元分別放在67個防干擾封套內。
翌年4月,因案件審訊,需要呈堂以上封套,但警員發現被告重整了封套,只餘34個,被告解釋這是為了騰出保險箱空間。同年6月,被告的上司檢視保險箱,發現上述34個封套被開啟,內堛漯鷟不翼而飛,另有5個封套內的金錢亦被取去。被告警誡下承認盜取款項,且以道具鈔票充塞,留下真鈔票在表面,以此掩飾。
【案件編號:DCCC9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