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遭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早前曾表示,或會就事件提出司法覆核。有法律界人士擔心,假若未來案件開審,中央公函或構成對法官施壓的效果。但政府消息人士解釋,現階段行政程序已完結,尚未知會否有司法覆核,中央在此時公開要求總結,屬適當時間。 民主黨創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人大常委的決定,香港法庭須跟從,「中央政府作決定,法庭是否亦要跟從?」他認為,憲制上人大常委可釋法,但無寫明中央政府可作決定,一旦出現司法覆核,憂慮法官會因公函而判陳浩天敗訴,這樣會離《基本法》愈來愈遠。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亦指,人大釋法是根據《基本法》第158條而為,一地兩檢《決定》已退了一步,「現時再退一步,層次再低一級,叫公函」。他強調取締民族黨是香港內部事務,質疑中央是否有意藉公函「先下手為強」,令司法覆核徒勞無功。 全國港澳理事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今次中央罕有公開公函,旨在向外界傳達對港獨「零容忍」信息,更預告若陳浩天勝訴司法覆核,中央及港府或要「修補」法律,「釋法或再立法容後再說」。 消息指不知有否覆核 中央此時公開公函合適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中央今次發出公開的公函,是要突顯對反港獨的重視,而公函亦有提及中央支持香港取締民族黨的工作。他指中央要求特首交報告,因處理民族黨手法在行政程序上已成案例,中央雖然知悉,但港府未有透過正式途徑匯報,故中央希望港府向中央作一個總結。至於中央選擇在行政程序完結,而未有司法覆核提出前,公開公函提要求,是一個合適時間,因不知道是否真有司法覆核發生。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相信,陳浩天若提司法覆核,連許可也不會獲批,「(中央公函)沒什麼影不影響」,因不少普通法案例中,法官對於保護中國主權的概念,其實相當清晰。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出,中央要特首提交報告,意味中央要求政府按北京要求解讀法律,故有意在政治上駕馭一切。他並指在中國政治文化中,要特首提交報告,意味特首要作出「交代」。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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