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周嬰留圖書館 婦判住院兩個月
【明報專訊】中年婦在前年11月,在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遺棄其親生的3周大男嬰,婦人離開兩小時後折返,當場被捕。警誡下她稱在圖書館內委託一名陌生10歲女童照顧男嬰,以便她外出吃飯及購物。婦人昨日認罪,被判住院令兩個月。
男嬰住寄養家庭
身形嬌小的被告關燕儀(44歲)任職保安,她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故意遺棄罪。控方透露,被告聲稱沒患精神病,而涉事的男嬰在案發後已入住屯門的寄養家庭。辯方補充指出,社會福利報告指男嬰現有社工跟進,求情稱被告想盡快獲釋,以替其另外3名孩子準備升學事宜。
被告另有3名小孩
案情指出,前年11月19日,花園街公共圖書館管理員發現一個籃子被遺於館內的多媒體室,籃內有一名嬰兒,遂報警處理。職員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將男嬰連同一條毛巾、兩個奶瓶、4件嬰兒衫放在籃子內後離去。
在該婦人離開約2小時後,管理員收到自稱是男嬰母親的來電,警員茬Q告折返並在圖書館門前將她拘捕。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在圖書館內請一名陌生10歲女童照顧男嬰,以便她離開去吃飯及購物,直至她想起男嬰可能沒人理會,才致電圖書館。被告又稱她負責日間照顧男嬰,夜間則由其生父接回他在牛頭角的住所,但被告從不知兒子生父的實際住址。
【案件編號:WKCC5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