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地未安置 豬油廠申覆核
【明報專訊】曾遭粉嶺大塘湖村村民示威投訴的權豐豬油廠,遭地政總署要求於去年12月31日歸還土地,以作興建石湖墟淨水設施。豬油廠持牌人不滿署方未有履行為豬油廠另覓合適地方的口頭承諾,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及為豬油廠另覓合適地方。持牌人指其豬油廠屬本港目前唯一能應付大量市場需求的豬油廠,假如無法繼續營運,將為其他行業及本港環境構成災難性影響。
稱地署口頭承諾覓新址 至今未兌現
根據入稟狀,申請人為豬油廠租約承租人鄧志輝,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入稟狀指申請人的母親自1965年起持有官地牌照,並在大塘湖村經營碎骨廠,至1992年獲署方批准改為豬油廠。廠方過去曾收到投訴,被要求改善,地政總署亦曾拒絕其要求更改租約條款,但廠方至今仍持有食環署發出有效牌照。
入稟狀又指出,地政總署於前年12月要求廠方於去年12月31日歸還土地,以用作興建石湖墟淨水設施。而北區地政總署曾口頭承諾,將協助廠方另覓合適地方。惟至今年1月2日,即收回相關土地的期限屆滿後,署方仍未對廠方提供協助。
申請人認為,豬油廠距離淨水設施15公里,質疑附近應有其他更合適地方,又認為署方未有履行承諾。申請人又指豬油廠為多個市場包括內地提供大量豬油,屬本港目前唯一能應付大量市場需求的豬油廠,假如無法繼續營運,將為其他行業及本港環境構成災難性影響。
【入稟編號:HCAL3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