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事主先行 從後箍頸 刀抵喉劫鄰居 無業漢囚5年
【明報專訊】26歲母親前年打算出門接兒子放學時,在住所梯間突遭剛與她搭訕的鄰居持刀襲擊及搶劫,更一度被對方用刀壓在喉嚨上。事主事後臉部和身體有多處刀傷,更需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療。鄰居昨承認一項搶劫罪,求情指還押期間成為基督徒,對事件感後悔,並每天為事主祈禱。法官形容案件充滿暴力,性質可怕,對事主身心均造成嚴重創傷,判被告囚5年。
報稱無業的被告邵雄(48歲)昨承認一項搶劫罪。控方案情指出,前年10月19日,居於九龍城的事主帶兒子上學時,被告突然在梯間捉住事主兒子的手,稱可送對方上學,惟遭事主的兒子拒絕。
求饒「要照顧兒子」仍被襲 事主一度恐喪命
同日下午約4時,事主打算出門接回兒子,於關上家門一刻遇見被告。被告先在事主的前方走樓梯並表示去「飲茶」,更茖ぁD越過自己。事主照做,但被告突從後向她箍頸,用刀襲擊其臉部及腹部等位置,事主滿臉披血。事主一度用雙手擋刀,向被告表示仍要照顧兒子,惟仍遭被告用刀襲擊。被告期間沒有說話,事主亦一度以為被告要殺死自己。
事主其後打算逃走,惟因身體不穩跌倒,被告即用刀壓在事主的喉嚨上,並多次左右移動。事主以為要遭被告割喉,不停高聲求救,卻遭被告再用刀襲擊。被告又一度打算將事主拖進防火梯間,用手扯對方的頭髮,以及將她的頭撞在地上。事主其間用力咬被告的手指後,才得以逃走,並報警求助。被告則搶去事主的背包,內有手機、580元現金、銀行卡及八達通卡等物品。
致受害人患創傷後遺症 官:暴力可怕
事主的臉部和身體有多處刀傷,並有骨折,需留院12天。她事後回想事件會感到焦慮,有失眠和發噩夢的問題,更患上創傷後遺症。她亦介意臉上的傷疤,並因而減少社交活動,需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被告求情稱,他在還押期間成為基督徒,對自己所為感到後悔,並每天為事主禱告。暫委法官布思義形容案件充滿暴力,性質可怕,對事主身心均造成嚴重創傷,判被告囚5年。
【案件編號:HCCC2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