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及散工涉報假案騙保險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警員及一名散工,控告兩人分別涉嫌串謀詐騙及企圖詐騙6間保險公司共約18萬港元賠償,以及向警務處報假案。二人將於今天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警曾任保險經紀
被告詹廣信,36歲,2007年起加入警隊任職警員,加入警隊前在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任職保險經紀。另一被告曾憲楊,29歲,任職散工,早前同被控6項罪名,即兩項串謀詐騙,及4項企圖欺詐。詹另被控5項罪名,即兩項欺詐及3項企圖欺詐,而曾則另被控3罪名,即1項串謀詐騙,及兩項串謀虛報有人犯罪。
詹及曾涉嫌於2014年至2017年間,串謀詐騙或企圖詐騙大新保險、安盛保險、中銀保險、三井住友、豐隆保險及安達保險,虛假地向該等公司表示自己或對方在家居保險、旅遊保險或財物索償表格所述遭受財物損失,藉此誘使或企圖使該等公司接受該索償為真實的索償並支付賠償。
涉6公司18萬賠償
另外,控罪指曾憲楊涉嫌分別於2014年6月18日及2015年2月6日與詹廣信一起串謀向香港警務處虛報有人犯罪,假稱曾憲楊在香港被盜竊因而遭受財物損失。二人涉嫌透過上述虛假索償,串謀詐騙及企圖詐騙該6間保險公司共約18萬港元賠償。
廉署昨亦落案起訴60歲地政總署前技工莫家聰,控告他涉嫌在4年多期間詐騙香港政府逾1.3萬元交通費發還款項。莫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將於下周一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