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南市一名39歲的劉姓男子因欠債遭地下錢莊逼債,於去年8月初前往安定區農會港口辦事處,把威脅紙條交給女行員想搶劫,卻遭對方無視,他只好默默離開。警方後循線逮人,並再查他偽造車牌。台南地院依變造特種文書、恐嚇取財未遂等罪,遭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因積欠債務遭逼債,於去年8月前往安定區農會港口辦事處,抽取號碼牌,待櫃檯人員叫號後,他便將號碼牌與紙條交給女行員,紙條上則寫有「我已經扣下扳機,如果你通辦我絕對扣下去,讓我安全離開,我要的不多,一百萬限你3秒完成,就沒你事」等恐嚇字眼。 不料,女行員卻因太恐懼沒有反應,劉男便自行離去,女行員事後將紙條交給同事看,同事報警。警方到場後調閱監視器,將劉男逮捕到案。 警方偵辦時,發現劉男因機車貸款尚未繳清,唯恐機車遭融資公司取回,因此於2018年7月以黑色麥克筆將機車車牌數字「09」變造成「88」、英文字母「P」變造為「B」,因此觸犯變造特種文書罪。台南地院依變造特種文書判2月徒刑、恐嚇取財未遂罪判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月徒刑,可1天1千元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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