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衛生署合約女工因患躁鬱症需經常請假或提早下班求診,她指控前上司涉嫌多次當眾嘲笑她「咱掍d,係VIP(貴賓)」,間接帶動歧視氣氛,令她遭其他同事嘲笑。平機會早前代表女工控告其上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感情損害賠償,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前上司作供稱,案發時不知女工患精神病、從未替任何同事改花名,不知自己被下屬戲稱「娘娘」。 根據入稟狀,申索人為衛生署健康監察助理李麗艷,被告為李的前上司、健康監察督導助理梁少芬。李2006年加入衛生署,2012年確診躁鬱症。 申索方昨指稱,申索人曾於2014年8月向被告梁少芬透露要到九龍醫院求診,其後呈上一封印有「精神科」的醫生證明書,故認為梁知道她患有精神病。梁昨表示沒留意醫生證明書上細節;被問到知否九龍醫院主要提供精神科服務,梁稱不知道,故不知道申索人患有精神病。梁續說,雖然申索人曾稱「有人鬧我,我咪撼頭埋牆」,但不得悉其患精神病。 稱沒留意醫生紙細節 申索方又問被告會否替同事改花名,及知否下屬戲稱她「娘娘」,梁稱不會及不知道。被問到什麼時候會用「VIP」來稱呼別人,梁稱只會稱呼「外人」如來訪官員是「VIP」,從未稱呼申索人是「VIP」。 辯方指稱,申索人是因不滿被調職落馬洲口岸,希望返回市區工作,才誣告梁歧視。惟申索方反駁,若要為調職誣告梁,為何不直接誣告落馬洲口岸的主管,梁回應「不清楚」。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DCEO 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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