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每年有不少野生動物因為衝出路面被汽車意外撞斃,橫屍路上,但居民若要取走及食用這些意外身亡的野生動物,須注意各省或地區有不同規例監管。 在美國俄勒岡州,本月起生效的法律允許人們拾取和吃用路上被撞斃的動物,美國其他約20個州亦准許人食用這些動物。 加拿大各省和地區的相關法律各有不同,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anada Food Inspection Agency)規定,這些遭撞斃動物的肉類一律不得出售。食檢局發言人默菲(Lisa Murphy)表示,在道路上被撞斃及患病的動物不允許進入食物鏈。 在阿省,若想檢走及食用在路邊死亡的野生動物,須聯繫魚類和野生動物廳官員申請批文。官員會因應不同個案審批申請。即使批出許可證,亦會訂明,有關動物的肉未經檢驗,不能保證適合人類食用。官員解釋,由於不清楚該動物被撞斃後橫屍路上多久,以及是否患病,人們若要食用,就要自己承擔風險。 卑詩省亦有類似規定,人們須向省林業、土地及自然資源廳申領許可證,以確認該動物並無遭到非法殺害。若保育官員認為其肉適合被食用,將會批出許可證。 育空地區的規例相對寬鬆,官員表示,唯一規則是人們必須持有可擁有野生動物的許可證。安省也有多項規管在路邊發現死亡野生動物的法律。 安省自然資源廳發言人科瓦爾斯基(Jolanta Kowalski)指出,多數情況下不需批准,人們可保留路邊死亡動物的屍體,但大型哺乳動物、猛禽和毛皮類哺乳動物等,須在網上登記方可取用。安省亦規定不得買賣這些動物屍體,只有持許可人士可出售其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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