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進一步研究開發開鑿岩洞造地的潛力,土木工程拓展署今年初將展開新研究,除了早前已選定發展的7個岩洞項目,會在原有的《岩洞總綱圖》再揀選5個岩洞區,訂定規劃用途,並正研究新商業模式,冀引入私人市場力量協助發展岩洞,令政府可以較低發展成本得到岩洞空間,目標是10年後開拓一批岩洞,供業界及政府部門使用。這批岩洞用地未定用途,或可作社區設施、數據中心、酒庫、倉庫,甚至骨灰龕等。
明報記者 黃俊鋒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政府優先發展8個土地供應選項,包括屬中長期選項的利用岩洞。政府多年前已提出發展岩洞的建議,並正推展7個岩洞發展項目(見圖),把政府設施搬入山洞,騰出共46公頃市區地面土地,作為發展房屋等用途。當中規模最大、佔地28公頃的沙田污水處理廠,立法會財委會去年10月通過20.7億元撥款展開工程,今年初將展開首階段工程遷入岩洞,預料2030年完成。
根據土地小組的公眾諮詢結果,發展岩洞在問卷及電話調查中分別有43%及66%人支持。專責小組提到,發展岩洞對社區影響較小,岩洞可提供空間,容納毋須設於地面的設施,並可騰出市區珍貴土地發展房屋等,但需要處理發展成本及時間。
土拓署總土力工程師何英傑接受訪問時表示,除了將公共設施搬入岩洞外,政府正研究開拓更多可用的新岩洞空間,今年初將展開為期32個月的「策略性岩洞區發展規劃及工程先導研究」,在《岩洞總綱圖》所列出的48個岩洞區,挑選其中最有潛力的5個岩洞區,並訂定其「地底」的規劃用途。何稱研究期間會諮詢業界,包括物流業、數據中心、倉儲業界等,以了解它們業界的運作需要,以及在哪些情G下有興趣使用岩洞,選定後亦會進一步研究其交通接駁、環保等要求;訂定規劃用途後,亦可節省未來落實岩洞項目的發展時間,當中擬納入岩洞的用途包括社區設施、數據中心、酒庫、倉庫,甚至骨灰龕等。
若不定規劃用途「過多5年都沒進展」
根據《岩洞總綱圖》,48個岩洞區中,以屯門的面積最大,達196.3公頃;面積最小的岩洞區位於孖指徑,約有33.2公頃。他解釋,由於發展岩洞需時10年或以上,若目前不訂定規劃用途,「過多5年後《岩洞總綱圖》都沒有任何進展」,稱「政府一定要帶頭做,一定要有些突破」,期望10年後有收成,「得到一些可供發展的岩洞空間」。
研地下採石技術 石材加工轉售創雙贏
根據土地小組網頁資料,若只計算岩洞工程,發展成本估算為每平方米7.7萬元,指「可能是最昂貴的土地發展方案」。何英傑稱,署方正做「地下採石技術研究」,研究引入新商業模式,吸引私人市場力量發展岩洞。他解釋,由於挖掘岩洞開採的石材質素較好,可作為建築材料,正參考美國等經驗,將發展岩洞轉化為可行商業模式,政府可透過招標,向承建商批出一定年期的營運權負責開拓岩洞,開拓期間所產石材可交由承建商處理,例如「加工」成為混凝土並轉售,令承建商有收入,亦可滿足本港建造業的需求,政府則能夠以較低成本得到岩洞空間。
他說,目前正檢視有關商業模式是否可行,以及如何滿足本港的防火、交通等技術要求;又表示能夠作地下採石的地方,石質必須為花崗岩,期望研究完成後,能夠揀選一個地點做作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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