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發表前年的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17》,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梁卓然(圖)於序言提及,檢控人員遭受言論攻擊無可避免,但他們個人及其家人不應受到無的放矢的謾罵攻擊。他又特別指出,與佔領運動及旺角「暴亂事件」有關的案件,檢控人員純粹基於證據及《檢控守則》的原則決定檢控與否,絕無受其他因素左右。
梁卓然在年報序言中強調,不論檢控或判刑覆核都並非出於政治動機,有關指控亦無事實根據。他指出,雖有批評指佔領運動及旺角「暴亂事件」的檢控是出於政治動機,但未曾有人就這些案件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令人感欣慰。
指判刑覆核「非常罕有」
而就判刑覆核,梁卓然稱「檢控人員只會在非常罕有的情G下申請判刑覆核」,2017年有9宗判刑覆核案聆訊,證明檢控人員嚴格緊守《檢控守則》,「在特殊情G下,律政司司長可基於判刑在法律上或原則上出錯,或判刑明顯過輕或過重,向法庭申請覆核判刑」。
梁卓然指上述覆核聆訊涉及誤殺、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猥褻侵犯、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等,並沒有特別提及「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及「反東北」案的刑期覆核。
梁卓然又指出,在備受爭議的案件中,檢控人員繼續遭受言論攻擊。他稱明白檢控人員並非可免受批評,但有關「無的放矢的謾罵攻擊」不應涉及檢控人員個人及其家人;而因檢控人員肩負刑事檢控工作非為個人利益,而是代公眾擔當「秉行公義者」 的角色,所以是「公職檢控人員」 ( public prosecutor )。
處理案件按年減400宗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及大律師公會在過去多個公開場合,皆曾對公眾肆意攻擊法官表示關注。梁卓然同樣表示有關趨勢令人憂慮,他指出,公開及理智地討論判決理據是健康的做法,能有利於司法工作的恰當執行,但對主審法官作人身攻擊,更甚者涉及死亡恐嚇,實是超出言論自由的界線,更有可能招致刑責或構成藐視法庭。他呼籲公眾應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司法人員抱有信心, 避免對法官作毫無事實基礎的攻擊。
就檢控數字方面,刑事檢控科於2017年處理超過3300宗案件,較2016年的3719宗下跌。梁卓然指出,這是由於刑事檢控科提供的法律指引數字有增無減,較2016年上升2.44%,所牽涉的案情及法律爭議亦愈見繁複,因而令法律指引方面的工作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