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保安認「通水」 助無牌吧避警巡查
【明報專訊】屯門一座工廈的保安涉於2015至17年間,向大廈內無牌酒吧女店東「通水」預告警方巡查。兩人昨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押後明年1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其間兩人須還押。
與酒吧女東同還押候判
屯門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控罪嚴重,首被告任職夜更保安主任,利用職權便利犯罪,更從中獲取金錢報酬及享用免費飲食,控罪時間長達兩年,非單一事件,須判處即時監禁,待索取兩人背景報告後判刑。
首被告為李立勤(34歲);次被告趙琴娃(49歲)則是酒吧經營者,兩人共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對行為感羞愧,因次被告提出要求才幫她留意警察出入,是為「友情」而幼稚犯事。次被告代表律師稱,她擔任唱歌導師,前夫為警務人員,她離婚後收入不穩,故經營無牌酒吧維持生計,因擔心查牌損失更大,故干犯本案。
求情稱為友情犯案
案情指出,警方去年10月到酒吧「放蛇」,次被告接到電話後阻止放蛇警員離開,稱「外面有警察,不要出去」,並倒掉酒和關掉音樂。警方拘捕次被告時查看她手機通話和通訊軟件紀錄,發現首被告多次向她通報警察進入大廈。
【案件編號:TMCC2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