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豪爆粗 港台遭勸喻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節目主持人曾志豪早前在節目播出宣傳聲帶後,突然講出四字粗口,被港台停工11天。通訊局昨決定向港台發出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曾志豪尊重裁決,並指那次教訓令他日後更小心謹慎,希望裁決後事件可以畫上句號。
曾志豪今年7月11日上午10時,主持港台第二台的電台節目《瘋Show快活人》,節目播出宣傳聲帶後,曾志豪快速講了一句四字粗口。他事後為講粗口一事道歉,解釋當時正與其他主持私下談話,忘記關掉自己的麥克風,以致無意間播出談話內容。曾志豪因而被港台停工11日,有79名公眾人士投訴,認為主持說出一句粗口令人反感、不安,屬質素低劣、不專業及不可接受,且對兒童造成不良影響。
通訊局按照既定程序,考慮個案相關資料後,認為在節目中可清楚聽到有關粗言,是極度惹人反感的用語,不論於任何時間播出均屬不可接受,而播放有關用語明顯違反《電台節目守則》第15 段,因此認為投訴成立,經考慮個案的具體事實及情G,及其他相關因素,包括港台事後所採取的措施,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勸喻。
港台昨回應,該次屬於技術問題,曾志豪忘記關掉麥克風,令粗口意外播出街,屬無心之失,今次是對廣播人的一個警惕,提醒主持人要謹慎。曾志豪昨稱尊重裁決,認為今次教訓令他日後工作更小心謹慎,希望裁決後事件能畫上句號。
廣告欠資料 奇妙now被勸喻
另外,奇妙電視中文台和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now新聞台,分別於8月6日和7日晚上播出「超力—熊井美國珍珠米」電視廣告,接獲兩宗投訴,主要指廣告內有關農藥殘餘和重金屬的聲稱可能欠缺憑據。
通訊局認為廣告內未有清楚說明相關評估或研究的原始資料和進行日期,違反《電視廣告守則》第4章第2段的規定,通訊局決定向兩台發出勸喻,促請它們嚴格遵守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