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並無規定活化計劃項目營運者披露帳目及統一披露的標準,至少5間機構拒絕公開帳目,理由各有不同,包括影響業務及造成競爭等,有保育學者批評相關理由牽強,又指項目接受政府資助,公開帳目屬最起碼的要求。 營運美荷樓青年旅舍的香港青年旅舍協會向本報解釋,該項目「以商業模式運作」,帳目屬「極為敏感」的資料,若公開恐對「日後競爭及業務造成影響」。 石屋稱曾承諾不向第三方披露 營運石屋家園的永光鄰舍關懷服務隊則稱,曾承諾「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經營狀G,惟沒有提及向誰承諾。營運饒宗頤文化館的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及We嘩藍屋的聖雅各福群會表示,已將帳目交發展局。至於營運雷生春堂的香港浸會大學,則沒解釋為何不透露財務狀G。 衡量活化項目非只茞揮Q潤 香港大學建築保育學部主任暨副教授李浩然認為,參與活化計劃的機構獲公帑資助,屬慈善機構,理應定期公開帳目,「一旦用到公共資源,在外國亦一定要公開帳目,全部要公開」,李又批評有營運者以「商業競爭」為由不公開財政狀G解釋「牽強」。 不過李浩然強調,衡量活化項目成功與否不應只茩囿鷟利潤,更重要是看「社會利潤」,亦即項目活化後對社會的利益,若公開帳目,外界可更了解其資金運用,包括對回饋社會投放多少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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