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4歲見習工程師3年前參加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跑至臨近終點時心臟病發,昏迷倒地,送院後翌日不治。死因庭昨繼續研訊,律敦治醫院醫護人員供稱,院方只有一部代替心臟供血功能的人工心肺機,又因事主心臟停頓,需50分鐘才找到動脈並使用該儀器;而院方基於人手不足,終要將事主轉往東區醫院跟進。 律敦治醫院急症室護士陳德欣指出,事主吳卓諭(終年24歲)於2015年1月25日早上8時37分入院,救護團隊即時用心外壓機和替他插喉,陳協助注射「強心針」。至9時44分前,共打22針,惟事主仍測不到呼吸和脈搏。陳續稱,入院後10分鐘醫生就決定使用人工心肺機,但花了相當長時間找動脈和靜脈,到9時40分才成功使用該儀器。 醫生:耗時因難尋動脈 急症室醫生周珮鈴解釋耗時的原因,乃事主失血後血管收縮,心臟停止泵血,很難找到動脈,終需血管外科醫生施手術,割開大腿皮肉找到動脈,再插入粗導管。 周續稱,律敦治醫院與東區醫院合作,自2013年起設立專屬處理馬拉松傷者的醫療團隊,因為律敦治醫院最近維園終點站,故傷者皆先送往該處。不過,院方沒有人工心肺機供應,人手亦不足以作跟進治療,病人其後需轉往東區醫院。 最快30分鐘最慢1句鐘 深切治療部主管楊維德補充稱,律敦治醫院只有一部為進行「通波仔」病人而設的人工心肺機,該儀器程序非常複雜,病人接駁後需護士長期看守和醫生候命。 死因裁判官問及為何不直接把病人送到東區醫院,楊回應指心跳停頓的病人急需獲醫院提供的高階治療,故選擇送往最近的醫院。 死因裁判官又問,為何用了50分鐘設置人工心肺機。楊解釋稱最快都要30至40分鐘,慢則1小時;事主在使用該儀器後約半小時測到脈搏。研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CCDI-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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