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富商苑剛被殺及分屍後的遺產案昨日續在卑詩最高法院審訊。「母親一」(Mother 1)否認曾經參與苑剛及其母親的生意業務,又指自己不知道苑母曾向苑剛形容她是一個「忍辱負重」的人,求苑剛不要責罵和傷害「母親一」,也不要拋棄她的孩子。「母親一」亦對苑剛在去世前3年間多次在北美洲各地與不同女性出行表示「記不清」。
代表「孩子一」(Child 1,即「母親一」的孩子)和「孩子五」(Child 5)的律師麥克拉蒂(Ross McLarty)昨日繼續就「母親一」與苑剛關係的親密程度進行交叉詢問。本案另一當事人「母親五」(Mother 5,即「孩子五」的母親)曾帶同一名幼兒在庭審期間短暫到庭聽審,在多名律師引導下迅即離開法庭。
麥克拉蒂首先向「母親一」詢問,在苑剛於2007年在中國北部某大城市購置一個柏文單位後,她有否在2010年至2011年期間帶孩子過去該單位探望苑剛,又問她是否每次都需要經過地下大堂保安員才能上單位去。「母親一」表示有帶過孩子過去,但說因為她往往是駕車到柏文小區停車場並有出入口匙卡直接上苑剛的單位,因此毋須經過柏文地下大堂保安員。
麥克拉蒂隨後出具他稱作是苑母與苑剛之間的通訊,苑母指苑剛已有數年沒有給「母親一」很多錢,又指苑剛曾在地下大堂責罵和傷害「母親一」,而「母親一」一直在「默默等候」苑剛,又形容「孩子一」是一個「將來可成大事、可愛而優秀的孩子」,問苑剛「怎樣忍心拋棄」孩子。「母親一」表示苑母不會如通訊內以姓氏來稱呼她,又說苑母不會如通訊內以乳名來稱呼孩子,因此她說「不知道」這些通訊,也「根本不知道」通訊內所指的事情曾經發生。「母親一」表示,苑母目前健在,叫律師大可以就那些通訊內容直接問苑母。
麥克拉蒂出具的其他苑母向苑剛通訊中,苑母也形容「母親一」是一個「善良」和「忍辱負重」的人,幫助「公司」做了很多事情,指「母親一」比她「更有能力」。麥克拉蒂詢問「母親一」是否知道苑母這樣說過,又問她曾否參與苑母的生意業務。「母親一」回應指,雖然苑母待她「像女兒一樣」,但表示苑母「從來沒有這樣說過」,又說「不清楚」苑母是否經營生意,表示這是苑母的個人事情。「母親一」堅稱「從來沒有」參加公司業務,而且「家中從來不談生意事情」。
麥克拉蒂最後向「母親一」出具2012年至2015年苑剛給多名女性預訂機票和酒店的支票和收據,共有10多份,當中不少是苑剛與那些女性一同出行,一同入住酒店,而有兩張收據是印有「母親五」的名字。苑剛在此期間足[遍及北美洲各地,對拉斯維加斯更似乎是情有獨鍾,在2012年12月、2013年12月及其後分別與與一名從倫敦出發的張姓(Zhang,譯音)女子、一名葛姓(Ge,譯音)女子及「母親五」同遊賭城。呈堂文件亦顯示苑剛與「母親五」另有一次周遊美國和墨西哥多個城市。
對於苑剛與其他多個女人一起出行,「母親一」多次表示雖然苑剛「幾乎」每次出發前或抵鶣幙ㄦ|跟她聯絡,但由於自己「沒有參與」,加上苑剛差旅頻繁,而且事隔數載,所以她已經「記不清」他的出行紀錄。她又指「夫妻最重要的是信任」,所以從來不會追問詳細情況,不會對他的差旅施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