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富商苑剛(圖)被殺及分屍後的遺產案昨日續在卑詩最高法院審訊,為苑剛誕下孩子但未有結婚的女子「母親一」(Mother 1)繼續就她與苑及其家人的關係接受詢問,表示自己知道苑剛為了移民來加拿大而在2005年跟另一名女子結婚並在兩年後離婚,但仍然認為這與自己跟苑剛的「夫妻關係」沒有抵觸,並多番強調「不認同」苑剛跟該名女子為移民而結婚是「詐騙行為」。
原定昨日出庭作供的苑剛弟弟苑強(Qiang Yuan,譯音)未有上庭,預料會在今日上庭。由於法庭要在上午檢討遺產案的禁止傳媒報道令,因此「母親一」在下午2時休庭前不久才開始作供。
代表「孩子一」(Child 1,即「母親一」的孩子)和「孩子五」(Child 5)的律師麥克拉蒂(Ross McLarty)開始時就苑剛曾經與張姓(Zhang,譯音)女子有過的一段婚姻詢問「母親一」,問她是否認為苑剛為了移民加拿大而結婚構成詐騙時,「母親一」立即顯得情緒激動,聲線明顯比前日作供時更加響亮,堅稱「不認同這是詐騙婚姻」,補充說「只是知道他是為了移民加拿大才結婚」,但回應另一提問時又說「我不能肯定這樣的行為算不算是詐騙」,表示只知道這是苑剛與張女之間作出的「承諾」。「母親一」說,因為苑張兩人的「結婚證書是真的」,因此不認同苑剛進行詐騙。
麥克拉蒂隨後連環就「母親一」對苑剛與張女結婚、對苑剛與「母親一」關係的認知進行盤問。他問道,既然「母親一」曾經形容她與苑剛的關係密切,那麼究竟她是否知道苑剛給了張女多少錢﹖
「母親一」表示並不知情。律師向她出具苑剛與張女進行婚禮時與苑剛父母的合照以及其他涉及張女的照片,指她知道苑父和苑母已知悉苑剛是為了移民加國才結婚,但卻表示自己沒有參加該場婚禮,未見過張女本人,回答詢問時均表示不肯定相中人是否張女。
苑剛在2005年9月跟張女結婚,並於2007年夏季離婚。「母親一」表示自己並不知道苑剛在婚後是否跟張女同住。麥克拉蒂問「母親一」,既然知道苑剛移民外地就要起碼兩年不可跟她同住,那麼她如何看待自己的「妻子」角色﹖ 她堅持自己與苑剛仍是「夫妻關係」,只是並非同住罷了,在追問下更進一步說苑剛曾親口向她說看待她為妻子。
當律師問她是否認為苑剛這番說話是真時,「母親一」迅即回答:「但也不代表這是假的。」律師繼續追問「母親一」,一個她認定為丈夫的男人跟另一個女人結婚,她會有何感受時,她回應說:「這並不符合我的想法,但他有跟我商量過,而我同意。」「母親一」強調他在加國期間與她保持聯絡,沒有說過要分手。
麥克拉蒂最後向「母親一」出具苑剛生前的旅遊紀錄,就她與苑剛同住的時間詢問她。她指出苑剛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留在中國北部某大城市的時間愈來愈長,雖然不時出國公幹,但他在該城市逗留或到國內其他城市公幹時,她總會在旁陪伴過夜。
「母親一」亦供稱,苑強曾出錢給她在中國北部某大城市購置一幢住宅單位,兄弟兩人亦打算把在另一北部大城市的住宅單位納入她的名下,但「母親一」與他們商量過後拒絕這決定,因為她覺得物業納入苑剛名下或有利於他的生意業務發展。
法庭否決擴報道禁令
另外,苑剛遺產案昨日按照原定計劃檢討傳媒禁止報道令,主審法官在聽取過苑剛遺產管理信託公司及苑剛多名孩子的代表律師的陳詞後,認為現行的禁止報道孩子及母親姓名和住址等個人資料的做法運作良好,毋須擴大禁止報道範圍,否決了「母親二」(Mother 2)在周二上庭時首度表示全面禁止報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