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本港湧現牽涉性小眾權利的司法覆核,其中終審法院2013年裁定變性人W擁有婚權,促成政府去年展開性別承認議題公眾諮詢。諮詢去年底結束,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表示,諮詢期接獲逾1.75萬份意見書,涵蓋廣泛觀點,正整理和分析意見書,預期明年內會就諮詢結果及擬議的未來路向作報告。 丹麥阿根廷行自我聲明制 性別承認制度旨在透過法律及設立審批機制,承認跨性別者的後天性別,保障其法律權利。各地對欲申請更改法定性別者的要求不一,以自我聲明模式最進取,丹麥、阿根廷等國家只要求申請人聲明屬何性別,日本、內地等則規定須接受性別重置手術及提供性別不安的醫療證明。英國、德國等沒規定申請者必須接受手術,但要求醫療證明及以後天性別作「實際生活體驗」。 興訟者:改革緩慢 逼上梁山 本港平等機會委員會曾表明自我聲明是立法最佳模式,並指充分尊重跨性別者人權的理想做法是毋須醫學診斷,便可改性別。 「若不推行性別承認法,司法覆核只會陸續有來。」Henry慨嘆跨性別者的司法覆核增加,意味制度仍未能保障他們,即使個別訴訟勝訴,推動的改變卻零碎,相信只有立法才能完整地解決跨性別者面對的問題。W小姐一案裁決至今逾5年,他批評政府改革緩慢,「只是逼人上梁山,好地地有誰想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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