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早前接獲競爭事務委員會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建築公司職員,控告他涉嫌行賄大角嘴廣東道一幢住宅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包括免除法團主席須攤分的翻新費和提供等於該翻新工程合約總值百分之五的佣金,藉以取得該大廈的翻新工程,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獲准保釋,11月20日(下周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志富建築(集團)有限公司44歲文員吳澐駒。吳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包括於2017年12月承諾免除大角嘴廣東道一幢住宅大廈法團主席須攤分的翻新費,作為協助一間建築師樓獲法團委聘為有關翻新工程的顧問,以及協助志富或與被告有關連的承辦商獲委聘為有關工程的承辦商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月,向該法團主席提供一筆款額相等於有關翻新工程合約總值百分之五的佣金,作為協助有關承辦商獲委聘為工程承辦商的報酬。 廉署早前接獲競爭事務委員會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11月20日(下周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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