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直以來,不養狗的居民和「鏟屎官」們總是矛盾不斷。10月29日,雲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政府發布了《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共7條,其中規定早上7時至晚上10時禁止遛狗,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遛狗規定」,引來正反兩極看法。
雲南文山市政府發布的《通告》共7條,指出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犬隻管理,優化居住環境,維護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規定在文山市區養狗的市民,攜狗外出必須使用狗鏈,狗鏈長度不得超過1公尺,並由成年人牽引,早上7時至晚上10時禁止遛狗。《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通告》同時稱,養狗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狗恐嚇、攻擊他人,對正在傷人的狗,任何人可就地捕捉,並按有關規定處置;狗吠影響他人休息的,養狗人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制止。有過傷人紀錄的狗,不得在市區內飼養。 同時,凡阻礙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這個《通告》,不少網友認為很合理,希望全雲南省甚至全大陸都能普及。但其中一條規定,引起了網友熱議,那便是「早上7時至晚上10時禁止遛狗」。一名反對的網友表示,「難道要我7點前早起遛狗,下班回來後熬夜等著22點後遛狗嗎?」
其他反對者認為,「別人早起遛鳥,我早起遛狗,看到太陽初升,趕緊躲回家」、「把狗打造成晝伏夜出動物,是要培養狼性嗎」。
也有人諷刺說道:「放任小孩隨地大小便的家長,希望自覺參考本規定,半夜再遛娃」。
支持此規定的網友則表示,「昆明也應該管管,小區堳雃h狗屎,都是清掃人員在打掃」、「 支持,人與狗,孰輕孰重」。
各城加強養狗管理
為了規範養狗人的行為,近年來大陸已有不少城市發出了關於加強養狗管理的通告,其中對「一戶一犬」、養狗登記,並對犬隻品種、出行要求、遛狗時間等都列出了具體規定以及處罰條例。
有社會學家認為,督促養狗人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事關一個城市的文明形象,也涉及市民的切身利益。文明遛狗是對狗狗負責、對自己和他人負責,才是愛心的真正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