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測磚造假案 兩技術員判囚
【明報專訊】港珠澳大橋的混凝土磚壓力測試結果涉及造假,18名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實驗室技術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其中兩名技術員昨在區域法院認罪,辯方指造假測試對大橋安全無影響,惟法官表示案件已打擊公眾信心。法官又用食品安全作類比,指假如食物品質認證造假,「市民就要到其他地方買奶粉」,最後分別判兩人23及21個月監禁。
辯稱影響輕微
辯方求情稱,案發時任實驗室技術員的被告趙志興(27歲)及潘家偉(26歲)在案中角色均不重,亦不涉及金錢利益,更引用土木工程署發言指,雖然混凝土測試所用時間造假,但整體上對大橋工程無安全影響,強調對混凝土強度的判斷影響只屬輕微。惟法官李慶年聞言後即稱︰「影響輕微,不如乾脆不做測試吧。」
法官又稱,此乃品質認證的程序,旨在確保公眾對大橋的信心。法官用食品安全作類比,稱一些大閘蟹雖然品質無問題,但缺乏品質認證仍會導致市民失去信心,又稱造假會令市民「去其他地方買奶粉」。
法官:打擊市民對工程信心
法官判刑時稱,案件已經打擊市民對大橋工程的信心,且並非個別事件,而是持續至少兩年的造假,故案件可視為嚴重。但考慮到兩名被告深感懊悔,其中趙更於內部調查時和盤托出,故酌情減刑,判兩人分別23及21個月監禁。
案情指土木工程署2012年底成立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並外判予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兩名被告則負責測試港珠澳大橋所使用混凝土的抗壓強度。測試過程是將混凝土磚放進壓力測試機,並將荷重施加磚上,直至磚頭壓碎為止,測試機會製作一張載有測試日期及時間的紀錄單。
2014年起,兩名被告未能及時完成混凝土測試,故向高級職員求助,而高級職員則指示兩名被告「執返正佢」,導致發出未獲認可計劃認許的測試報告。
【案件編號:DCCC10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