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凱續簽遭拒 《金融時報》上訴 林鄭:不容港獨 捍新聞自由 英外相:港府出於政治動機
【明報專訊】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馬凱(Victor Mallet)申請工作簽證續期遭拒,他所任職的《金融時報》昨日發表聲明指出,因應香港當局未有解釋,將會就馬凱被拒工作簽證續期一事提出上訴。特首林鄭月娥昨日首度開腔回應事件,強調不會容忍任何鼓吹「港獨」的事,同時會捍衛香港的言論和新聞自由。
英國外相侯俊偉周二表示,非常關注香港特區政府史無前例地不向馬凱續發工作簽證。他認為這是出於政治動機,促請香港當局重新考慮。侯俊偉說:「這(事件)破壞了香港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而這兩者均受《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保障,事件亦增加了『一兩國制』框架的壓力。我促請香港當局重新考慮有關決定。對於香港人權和自由的信心,是香港未來成功的必要組成部分。」
特首與行會可推翻入境處決定
本報昨日向入境處查詢是否已接獲《金融時報》的上訴申請,處方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而在處理任何申請時均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根據《入境條例》第53條,任何人如因公職人員決定感受屈,可在14日內書面通知政務司長提出反對,特首可會同行政會議確認、更改或推翻公職人員的決定,或發出特首認為適合的其他命令。大律師公會執委布穎琪昨在報章專欄指出,特首應該在回答《金融時報》的上訴時,作出解釋。
林鄭:按國際慣例 不交代決定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會會議前回應事件,強調出入境政策屬特區政府「一國兩制」之下的自治範圍,入境處長按現行法律、政策及每個個案情?作決定,而政府一貫做法、國際慣例也不會公開評論個案,或交代入境處長的決定。
被問及馬凱並未倡議港獨,只是主持講座,也致簽證被拒續期,林鄭月娥指此說法純屬揣測,強調政府不會容忍任何鼓吹港獨、危害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事;並指《基本法》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作為特首及政府均會捍衛。
泛民擬施政報告讀畢提辯論
全體「民主派會議」的立法會議員將由召集人毛孟靜任代表,於本月24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動議傳召林鄭月娥、保安局長李家超及入境處長曾國嬰b下月21日到立法會,就事件出示所有相關文件及作證。毛孟靜昨表示不猜測議案可獲通過,但因事涉外商投資信心等,冀與商界議員再溝通。
毛孟靜說,正考慮在特首今日宣讀《施政報告》時,在座位展示「捍衛新聞自由」標語,或在會議廳外抗議。民主黨許智葳{為必須盡快討論事件,將於特首讀畢《施政報告》後提出休會辯論。民建聯主席李慧k說絕對支持入境處就馬凱簽證的決定,相信與言論及新聞自由無關,認為政府不應受壓而解釋,堅決反對傳召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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