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很犯賤 你不投訴他 他就不理你
發錯失業金收錯人家稅 男子向傳媒揭發始退款
【明報專訊】Service Canada向安省伯靈頓市(Burlington)一名失業男子錯發近1.5萬元的就業保險金(EI)﹐當局發現之後﹐即時通知當事人﹐當事人願意原銀奉還﹐卻仍因此而被稅局徵收逾2,000元入息稅。男子為怕被罰款﹐乃先付稅﹐後追討﹔但事後Service Canada與稅局對男事主的追訴愛理不理﹐令當事人感到無奈。
在資訊科技界工作的安省男子Zbigniew Kazmierczak於2017年﹐因公司裁員而失業。他失業後曾申領就業保險金(EI)﹐但由於他當時從前僱主處領取遣散費﹐故在2019年之前都不合領取資格。
但在同年5月﹐Service Canada竟將14,756元存入其銀行戶口。但3日後﹐他便收到政府通知﹐指當局錯誤將該筆保險金存入其戶口﹐著他原銀奉還之餘﹐但就需額外支付2,077元入息稅。
Kazmierczak說﹕「稅局已承認毋須向我追究責任﹐但為何我仍要給政府2,000多元﹖」
他雖心有不甘﹐但為免被罰款﹐Kazmierczak還是繳付稅款﹐然後先後兩次提出上訴﹐希望討回多付了的款項。
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就業保險金收取人可申請取回多付的稅款﹐但Kazmierczak向傳媒揭發事件前﹐他兩次向有關當局投訴﹐並要求索回款項時﹐均被拒絕。其中一次他是向加拿大社會保障仲裁署(Social Security Tribunal of Canada)提出上訴﹐但對方拒絕受理。
Kazmierczak說﹐「政府的立場是一切按手續辦事。但我既沒有領取過就業保險金分文﹐為何又要我多付2,000多元的稅款﹗簡直難以置信。」
但當事件被媒體揭發﹐並向Service Canada查詢時﹐對方馬上退回2,077元﹐又指「錯發保險金只是行政失誤」。
Service Canada解釋﹐稅局並沒有計錯數﹐因即使是政府錯發就業保險金﹐但稅局仍有責任根據入息稅條例(Income Tax Act)﹐向收款人徵稅。而Kazmierczak未能立即取回退款﹐是因為錯發保險金及退回多繳的稅款不能在同一個年度進行。
在2016年至2017年間﹐政府錯誤發出(或少發出)保險金達2.395億元。
加拿大納稅人聯盟(Canadian Taxpayers Federation)發言人Aaron Wudrick指出﹐今次事件正顯示政府官僚所帶來的問題﹐卻要受害的市民承擔。
他說﹕「既是Service Canada闖禍﹐當然理應由當局善後﹐而不是由無辜的第三者承受。」
他認為﹐政府應精簡架構。
Service Canada發言人Amelie Maisonneuve表示﹐當局會就今次事件檢討有關的作業手法及指引﹐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