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文大學法律博士學位課程畢業生竄改成績表,藉假文件入讀港大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其後她不勝課程壓力,需重讀及自動退學,卻再以虛假的港大成績表申請實習律師工作,事件終被香港律師會揭發,她早前承認5項相關控罪。法官昨判刑指案件後果嚴重,斥被告行為剝奪了其他學生入讀課程的機會,最終判囚9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張家玲(又名張嘉禧,29歲)犯案時年紀尚小,懇請法官給予機會,按感化官建議判社會服務令。 官指剝奪他人讀PCLL機會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參考相關報告後覆述,被告家庭背景坎坷,父親患抑鬱多年無法工作,母親作為家庭唯一收入來源亦臨近退休,妹妹仍在學,加上被告須借貸支付學費,令她背負極大壓力,認為一定要完成法律課程以晉身法律專業才可掙足夠錢養家。因此,被告在中大讀書時患上抑鬱,學業一落千丈,令她「迫不得已」犯案。 法官表示理解和同情被告遭遇,但此並非犯案藉口,同時認為案件後果嚴重。法官說,被告犯案時已經24歲,年紀不輕,理應成熟處理事件,惟她選擇以不誠實行為去騙取教育服務和實習律師所得薪金。法官考慮到PCLL是一個熱門課程,被告入學當年有逾460人爭奪80個兼讀制PCLL學位,其罪行直接剝奪了其他學生入讀的機會,最終判囚9個月,其間須接受精神科治療。 被告早前承認5項控罪,包括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及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等。 【案件編號:DCCC380/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