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在於沒規劃沒基建的土地上發展房屋,涉及多項法定程序,需時11至14年。土地小組主席黃遠輝日前接受本報訪問稱,相信發展局正研究的精簡審批程序可加快造地過程,是「救近火」策略之一。發展局預計,首批精簡土地發展審批安排的建議本年底前出爐,方向包括理順建築物高度限制、綠化覆蓋率和園境要求,擬訂定審批部門,避免重疊審批和多重標準。業界相信流程可由按年計縮短為按月計。惟前期研究、法定程序不能省卻,整體造地建屋過程不會縮短太多。 明報記者 岑詠欣 「生地」變「熟地」需14年 新發展區更久 一般「生地」經過規劃研究和法定程序、平整地盤、有適當基建,才變成「熟地」建屋,據土地小組資料,此過程需時約11至14年;新發展區需時更長,以洪水橋為例,2007年的《施政報告》提出研究,期間進行3輪公眾諮詢,再經過法定程序,然後才能收地補償,平整地盤並撥地建屋,料啟動項目後17年才有首批居民遷入(見表)。 發展局規劃地政科早前成立督導小組,研究如何盡量統一及理順轄下的屋宇署、地政總署和規劃署審批發展項目時的標準。局方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稱,已在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成立由業界組成的聯合委員會,為督導小組的建議提供意見,聯合委員會最近討論首批精簡建議,包括如何理順建築物高限、綠化覆蓋率和園境要求的審批程序,主要方向是為範疇訂定審批部門和整合審批準則,以免重疊審批和多重標準。 發言人表示,聯合委員會普遍表示支持,督導小組目標本年底前推出有關作業備考實施,相信有助加快審批流程,但在有實際經驗前,現難以估計縮短多少審批時間,加上小組正逐一檢視其他精簡空間,故整體可省時間有待評估。 園境圖則倡特殊情G始需提交 了解檢討過程的消息人士表示,局方建議由規劃署負責審批建築物高限,屋宇署審批綠化覆蓋率,至於園境要求,目前1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地盤須由地政總署審批相關的園境圖則,日後建議在特殊情G才需提交。業界關注此舉是以「質素換取時間」,變相對園境設計減低監管(見另稿)。另有業界人士相信,首批精簡安排可避免因應各部門要求而多次提交圖則修訂,將審批流程由按年計,縮短至按月計。 城市大學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認為,盡量統一標準可加快審批流程,但省時不多,規劃研究、城規程序依然須按既定程序進行,「縮到(時間)的比例不多,只可省到一年之內的時間,不要期望可將整個(造地建屋)流程減一半」。 (土地諮詢總結.系列之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