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合醫院副顧問女醫生蔡自怡(圖)被指前年向女病人索取3200元,訛稱用作購買其外科手術所需的儀器「Cryoshape」,但從未送回訂購儀器供應商的單據予女病人。蔡自怡原被控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以及交替的盜竊罪,裁判官昨裁決時表示,蔡的行為雖然可疑,但證據未足以顯示她曾私取款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官:行為可疑 證據不足 代表被告蔡自怡(44歲)的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於審訊中盤問女病人蘇諾荇時曾指出,由於蘇急於在前年農曆年初四當天施手術,故蔡自怡安排供應商當日特別送貨。裁判官朱仲強昨在判辭中指出,即使當日供應商未能傳送單據,蔡事後亦可取回單據,朱官對此表示不解。另外,針對控方指控蔡自怡提供存貨中的「Cryoshape」樣本予女病人,朱官指出,既然蔡已將所有該儀器樣本交予護士,蔡沒有理由不透過護士而私下問女病人取款。 朱官認為蔡的行為的確可疑,有別於正常程序,惟這並非嚴重的不當行為,加上供應商的紀錄中,沒有具體記錄蔡是唯一獲供應或曾收取「Cryoshape」的人,故無法推斷她為女病人購入儀器中索取當中款項,終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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