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許金山在錄影會面中多次提及,案發前曾在女友家過夜,及被警方發現案發前一晚與女友通話4次。當警方要求他交代女友的事時,許隨即表示可保證女友與此案無關,更稱對警方調查女友的行為感憂慮。許亦稱案發後與女友關係更親密,但未想過要結婚。 先否認女友曾參與實驗 後稱協助分析及畫圖 被告稱,約在案發前6、7年認識女友李泳怡(Shara),後來他與妻子關係惡化,加上發現李較適合自己,兩人關係愈見親密,並已成為情侶兩至三年。被告強調,可保證李與案件無關,又指警方在錄影會面前一天扣查李的行為令他非常憂慮。 警方質疑李曾否參與被告的一氧化碳實驗,被告起初稱李沒有參與,亦沒有入過實驗室,但後來又改稱李在實驗中沒有完整角色,只協助分析及畫圖工作。他記不清女友曾否進入實驗室,但記得她喜歡小動物,故不容易接受以動物作實驗。被告續指案發後他花更多時間在家人身上,故較少與李見面,但兩人關係反比之前更親密。被告解釋過去他與妻子各有各做事,案發後發現李幫助了他很多,如在他忙碌時安排其子女補習的事宜。 被告認為婚姻只是一張紙,並非那麼重要,亦從未與李討論過結婚的事,只認為大家都很適合對方。他們亦如夫婦般外遊,故沒有結婚的打算。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被告與李兩年間外遊9次,包括案發後兩人仍有一同外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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