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參與的稅務互通協議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翻譯為「共同申報準則」,又稱「統一報告標準」),還有5天(9月1日)就開始實際參與,中國方面較早時已公布,原則上在中國內地銀行存款25萬美元的,戶口資料均會被送到有關國家。
按中國的公布,若加拿大稅務居民在國內金融機構有25萬美元存款的,資料就會被送給加拿大稅局。至於戶口持有人是否加籍,並非決定因素,若持有人是未入籍的移民,但屬於稅務居民,即歸入此類。
目前參與CRS行動方案的國家和地區有110多個,中國是在世界經合組織(OECD)牽頭的《國際多邊稅收徵收公約》框架下,由國家六部委制定的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作為反避稅行動,打擊偷漏稅及洗錢行為。
在這框架下,個人及公司在全球範圍內的金融(銀行)帳戶,都是監控的目標。
中國的有關部門公布,金融帳戶界定額以美元計價,個人以100萬美元為界定低值帳戶與高值帳戶,實體為25萬美元。不論是低值或高值帳戶都將被監控,高值屬於重點優先監控對象。
交換信息內容包括:
海外機構帳戶:包括存款機構、託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
資產信息:存款帳戶、託管帳戶、年金合約、現金保值合約、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
帳戶內容:帳戶及帳戶餘額、姓名及出生日期、稅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計入該帳戶的總額。
中國稅收居民的認定:
一類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僑民。不包括具有中國國籍,未在大陸定居僑居海外的華僑和居住在港澳台的同胞。
一類為在中國境內居住,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天的外國人、海外僑民和港澳台的同胞國際間交換信息是以稅收居民身分來判定,而不是以國籍來判定。
金融帳戶涉稅信息都會被交換。中國稅收居民會在國內被交換,非中國稅收居民則會被交換到國外。而信息資料保存期限不少於五年中國稅收居民如實誠信申報納稅,就不會有責任風險。如每年度結束後,有個年度收入超過12萬元的自查申報制度,只要如實補交稅款後,就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