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涉一氧化碳殺妻女案 法醫:許妻體內有抗抑鬱藥
【明報專訊】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的妻子及次女,2015年被發現在私家車內昏迷死亡,許金山被控兩項謀殺罪,昨續在高院受審。法醫供稱,兩事主死因均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體內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達致命水平;被告妻子體內亦發現抗抑鬱藥,符合她有一定程度精神問題的紀錄,但認為她沒有濫藥。
被告許金山(53歲)被控2015年5月22日,在香港謀殺妻子黃秀芬(終年47歲)及次女許儷玲(終年16歲)。
沒證據證明事主濫藥
衛生署法醫科高級醫生傅家聰昨供稱,兩事主身上均沒有傷痕,亦沒表面徵狀顯示死因,估計死亡時間為2015年5月22日中午12時45分至2時45分。傅為兩事主詳細驗屍時,發現她們的器官呈粉紅色,顯示死因或是一氧化碳中毒;而兩人背部的屍斑亦呈現櫻桃粉紅色( cherry pink ),身體其餘器官則表現正常。傅從被告妻子的肝及胃部等,驗出抗抑鬱藥,符合事主有一定程度精神問題的紀錄。但傅強調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事主曾濫用藥物。
妻女體內一氧化碳濃度足以致命
傅稱被告妻子與次女體內的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分別高達50%及41%,一般而言超過40%已足致命。而兩人的水平差異,傅認為屬正常,因不能預期兩人吸入同等分量一氧化碳。由於吸入一氧化碳程度受不同因素影響,故未能估計事主吸入一氧化碳多久後致死。
傅解釋一般人體吸入一氧化碳後,一氧化碳會與紅血球結合,令紅血球無法帶氧,身體會出現缺氧。由於一氧化碳無色無味並且不易察覺,正常人吸入過量一氧化碳,或致頭痛、頭暈或昏迷。法醫亦指出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在港並非常見,大多為燒炭自殺的個案。
同類中毒事件多見於燒炭自殺案
辯方質疑,傅是否肯定兩事主的死因必定為一氧化碳中毒,傅同意並稱兩事主是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傅稱由於一氧化碳為氣體,只可透過呼吸才能吸進體內,而兩事主的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已達致命水平。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