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炸死消防死因研訊 氣體事故消防不戴頭套違指引
【明報專訊】石硤尾h美映樓2014年發生煤氣爆炸事件,消防總隊目梁國基殉職,其死因研訊昨日繼續。代表消防處的大律師呈交消防處制定的《個人防護裝備穿茷引及指令》,指處理5級大火或氣體泄漏事故時,消防員應佩戴防爆頭套及呼吸輔助器等裝備,惟多名在場的消防員都未有佩戴。有消防員稱,要脫下裝備才能擠進單位,又指根據其訓練,只在使用呼吸輔助器時才會戴頭套。
消防員:脫裝備方可擠進單位
事發當日率先進入肇事單位消防員胡國健供稱,單位木門只能推開約15厘米,問准其上級、事主梁國基(終年49 歲)後,便脫掉身上的呼吸輔助器、防爆頭套、面罩等裝備,勉強擠進單位。胡稱,當時在單位客廳未發現任何人,從單位內能透過門隙看到梁在外,他推開廁所門亦未有發現,見消防隊目陳穎明(音譯)已在身旁蹲?,準備打開廚房門。
胡指出,當陳打開廚房門1至2厘米的空隙後,看見客廳處有「紅點」飛向其方向,他自然反應轉身並合上眼,當時感到很熱,聽不到任何聲音,約3秒後感熱力稍降,再開眼時看到陳有反應,他便推開擋住大門的雪櫃離開單位。據胡所知,陳在事故後對事發經過失去記憶,未有再返回前線工作,其後曾看精神科醫生,而是次研訊的證人列表中未有包括陳。
消防處代表大律師質疑胡「你自告奮勇脫下呼吸輔助器才進內,有否衡量過脫下呼吸輔助器的危險」,胡解釋由於當時看到單位有人在內用膠紙封住木門,懷疑有人想自殺,因而想盡快進單位救人。胡又說,根據其所學,煤氣在空氣中濃度在4%至44%之間才會爆炸,認為當時煤氣濃度仍「未咁高」,即使濃度高亦未必會爆炸,現場沒看見可能產生火花的地方,故當時沒考慮到會發生爆炸。
繼高級消防隊長湯裔昌、消防隊目廖遠文和梁百成日前在庭上承認,案發時未有戴防爆頭套及呼吸輔助器,消防員胡國健和王耀祖昨同樣稱未有戴上述兩項裝備。
【案件編號:CCDI9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