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撤聾協賣旗許可 歷來首次
【明報專訊】今年初先後被揭發帳目混亂及人事糾紛的聾人組織「香港聾人協進會」,上月被社會福利署指未能符合賣旗日審核申請資格的準則所指的管理能力要求,昨日被社署撤銷其下月8日的全港賣旗日公開籌款許可證,屬社署歷來首次撤銷機構賣旗日公開籌款許可證。
年初爆帳目混亂醜聞 下月賣旗告吹
社署今年7月16日向香港聾人協進會發出通知,指其未能符合賣旗日審核申請資格的準則第5條,即對有關申請機構的管理能力的要求,故擬撤銷其下月8日的全港賣旗日公開籌款許可證,該機構可在14日內向社署署長作出書面申述。
社署發言人昨在聲明表示,已收到香港聾人協進會的書面申述,署長經審慎考慮決定撤銷有關的公開籌款許可證,昨日已通知該機構決定會即時生效。
翻查資料,香港聾人協進會今年初已爆出帳目混亂等管理問題。今年初有香港聾人協進會會員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香港聾人協進會執行委員會會長及諮詢委員會主席於2015年在大埔開辦為聾人而設的幼稚園,籌得超過400萬元後無向會員交代幼稚園營運事宜及帳目,亦無按會章召開會員大會。入稟的會員要求香港聾人協進會交代有關資金流向及免除會長、委員會主席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