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第4次申請保釋被拒
[2018.08.10] 發表
【明報專訊】涉嫌賄賂非洲官員在美國被捕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圖),再被紐約法官拒絕申請保釋。紐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當地周四(9日)審理何志平的第4次保釋申請,法庭文件顯示他的申請被拒,但無列明原因,指何志平無法保釋外出候審,須繼續還押。
68歲的何志平被指控在2015年先後兩次由香港經紐約的銀行匯款共40萬美元到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在迪拜的戶口,同年又以同樣途徑匯款50萬美元予烏干達外長,連同給予乍得總統的款項,賄款合共約290萬美元(約2256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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