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7月1日起實施一周52小時工作制,即一周工作基準時數40個小時外,最多只可加班12個小時,較原定的68小時,縮減了16小時。 韓國僱傭勞動部實施新的《勤勞基準法》,凡有300名或以上職工人數的企業,包括政府、公營機構、大公司,須於7月1日起實施一星期工作52小時上限制。每周可容加班不超過12小時。周六、周日等假日工作算作加班。假日開工倘未滿8小時,按150%日薪計;倘超過8小時,要加100%工資。新制下的工時跟休息時間、待備時間又有「嚴格區分」。例如將近開工、放工,職員「可以自由活動」的時間,不當工作時間。至於在企業的「指揮、監督」底下,諸如演員等埋位,員工去飲杯咖啡或吸煙,俱屬於待備時間,包含於工作時間。 職工人數在50至299人的企業,獲准押後1年半,有充裕時間準備到2020年1月起實施。至於5人至49人的公司,須於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不過新法不適用於海陸空運輸業及跟運輸相關服務業,以及保健業共5個界別約102萬勞工。 韓國於2004年起實行一周5天工作制,但容許每周工作達68小時。(民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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